各成员中小企业、都各有关工作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交易平台的公开公正属性,规范竞价交易各方交易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湖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和政策规定,交易中心拟对《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号章第十六条拟变成:交易平台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多种方式推送交易信息,引导更多企业参与竞争,防止单一渠道过于集中。
其二章第7条拟增高:竞价交易当事人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
其次章第9条拟增加:6.卖方做好成交咨询中心查实河北省省敌方自给率粮竞投的交易风险管控系统的监测相关的信息内容,能提供证明怎么写材料。
3章第六四条线拟改成:卖方提出委托申请。卖方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提交《交易委托书》《交易清单》《粮食质量检验报告》(必须包括出入库质量必检项目,有效期6个月以内)和轮换文件等资料,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十章最后19条拟改为:交易中心按合同履约金额的0.8‰分别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有关部门或单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411条拟设置成:买家显现第八10条下列合同毁约习惯的,买卖转让所平台局依照履行衡量金和买卖转让所衡量金标准差别×实际效果合同毁约总数计算公式合同毁约金,从买家交缴的衡量金中差别扣缴并微信支付给卖家和买卖转让所平台局。买家显现第八10条第(二)(三)款习惯的,买卖转让所平台局可视人物关系深浅而定停止或注销其的地方储备库粮买卖转让所資格。买家整年内总计1次合同毁约,再一次报名市场交易时,履约能力担保金按合适条件的五倍上缴,前边续空间储备量粮竞标进行交易劳务协议认真履行时候中连着三四次日常值履约能力后做到金康复日常值原则;如累计三次发生违约行为的,自第三次判定违约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与交易。交易中心将买方上述行为纳入交易黑名单及粮食企业经营活动诚信评价记录。
第三条、第十条、第二十四条中的“包进包出轮换竞价交易”拟改为“购销双向竞价交易”。
现将以上修订内容在 “湖北粮网”予以公示,公开征求会员企业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公示时间为8月13日—8月27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邮箱435303150@.qq.com。联系电话:027-87840237。
联系人:张志勇,电话13397139716
杨 杰,电话13986128048
魏杉杉,电话13886024331
代书阳,电话17361048022
湖北粮网
2024年8月13日